一、项目编号
016
二、项目名称
人体血液、组织器官进出口的审批
三、实施部门
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四、设定依据
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医用特殊物品出入境卫生检疫管理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
五、办理条件及程序
条件:申报材料符合要求,齐全、合法、完整、规范。
程序:申请;材料审核;受理;组织专家评审;领导签批;发放许可
六、申报材料
1、人体物质出入境申请函;
2、物品具体情况(名称、来源、用途、数量、包装、安全等级、拆检注意事项等);
3、《人体物质出入境申请表》;
4、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
5、项目申请人与国外合作机构或国外中心实验室协议复印件(中、英对照);
6、项目申请人与国内各研究机构协议复印件;
7、参与研究的国内各研究机构伦理委员会批件复印件;
8、正式研究方案;
9、知情同意书及受试者签名件复印件;
10、验室安全等级证明;
1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药临床试验批件(涉及新药国际多中心临床研究时提供)。
12、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九、审批责任人
董彪
十、咨询电话:0431-82752870 投诉电话:0431-82752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