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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15-08-07 10:19:00A+A-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依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爱婴医院复核的工作要求,吉林省卫生计生委积极行动、全面落实,有序开展爱婴医院复核工作,,持续营造爱婴爱母的社会氛围,提升产儿科服务质量。经过医疗保健机构自评估和申请、县(市、区)级复核评估、市(州)级及省级抽样复核、整改和再次复核,吉林省共有21家医疗保健机构达到国家爱婴医院复核标准要求,现将“吉林省第一轮爱婴医院名单”向社会公示,详见附件。 

    

 

 

吉林省第一轮爱婴医院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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