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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16-05-31 11:06:00A+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14年修订)》的规定,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全省符合表彰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统计和申报,经对各市州报送的表彰奖励名单进行初审和复审,吉林省复核确认结果如下:无偿献血奉献奖6502名,其中,金奖965名、银奖1053名、铜奖4484名;潘汉英等54人获得吉林省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吉林大学等27个单位获得吉林省无偿献血促进奖单位奖;守望都市栏目组、长春市朝阳区政府、长春市农安县政府获得吉林省无偿献血促进奖特别奖;四平市、通化市、辽源市3个城市无偿献血先进城市奖。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16年5月27日至6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省卫生计生委提出。

  

  联系人: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  张义全  

  联系电话:0431-88904057 

  邮箱:jlsyzygc@163.com

  

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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