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卫科教发〔2016〕11号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长白山管委会社管办,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卫生计生委,委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吉林大学医院管理处:
为进一步深化“十三五”期间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提升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质量,现就做好2017年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的类型
(一)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新申报项目、备案项目和基地项目。
(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新申报项目、备案项目和基地项目。
二、项目申报时间
(一)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申报时间。
1.新申报项目:2016年7月25日-9月14日。
2.备案项目和基地项目:2016年7月25日-2017年1月16日。
(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申报时间。
1.新申报项目:2016年8月8-12月1日。
2.备案项目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2016年8月8日-12月25日。
三、项目申报、评审、公布方式
(一)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评审、公布方式: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和网上公布(网址http://cmegsb.cma.org.cn)。
(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评审、公布方式:实行网上申报,省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评审,经专家评审合格的项目由省卫生计生委公布。
四、学科专业
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临床内科学(含传染病学科和精神卫生学科)临床外科学(含麻醉及皮肤、性病学科)、妇产科学、儿科学、眼耳鼻喉科学、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学、医学检验、康复医学、全科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学科。
五、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程序
1.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程序:按照《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执行。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按政策和相关要求在网上审核后,统一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推荐。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程序:各医疗卫生机构在吉林省卫生科教管理网综合平台上填报《吉林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吉林省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申报表》和《吉林省继续医学教育备案申报表》,并打印出一份纸质申报材料,逐级审核盖章上报。即由所在医疗卫生单位主管部门和所在市(州)卫生计生委审核推荐,上报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吉林大学所属各医院申报的项目报吉林大学医院管理处审核盖章报送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委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经本单位职能部门审核合格后盖章,直报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纸质版申报表用于专家评审和存档。
3.网络申报时间的设定。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和吉林大学医院管理处根据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设定的申报时间,灵活掌握本辖区各医疗卫生单位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时间段。
(二)申报要求
1.各辖区要加强重视,周密组织,强化指导与培训,严格按《吉林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吉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填报和审核,对于不符合规范的要及时修改或不予申报,提升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质量。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备案项目申报,只限于2016年举办完成并反馈执行的项目。且备案项目和省级基地项目仅限于第一批次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
3.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护理项目负责人资质可宽限到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具有本专业较高的学术水平并能参与授课活动,其当年申报的项目最多不超过3项。
4.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主体已由原申报单位、主办单位分别设置,统一调整为申办单位。2016年国家级继教项目申报2017年项目备案时,原申报单位将转为申办单位,请各有关单位可酌情考虑选择备案或重新申报
5.同一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国家级和省级不可同时申报,只能申报其一。
6.在一个项目中,授课教师需2人以上,每位教师授课总学时不超过3学时。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春兰 梁丽梅 0431-88905846、88929294
地 址:吉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长春市建政路971号304室, 邮编:130061)
附件: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
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8月8日
附件-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