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医疗质量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水平,强化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产前诊断技术风险防控,保障医疗安全,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工作需要,决定设立“吉林省产前诊断技术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同时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质量控制中心进行重新遴选。按照《吉林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细则》要求,经医疗机构申报、专业负责人现场答辩,最终确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3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与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联系。
联 系 人:王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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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新设立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名单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