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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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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02 16: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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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卫公告〔202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19〕556号)要求,现决定自2021年9月24日废止以下2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DBS22/019—2013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病死畜禽肉鉴别技术规范
DBS22/021-2013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活淡水鱼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30日
主办单位: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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