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医疗质量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水平,保障医疗安全,省卫生健康委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设立甲状腺专业、疼痛专业、职业病专业和烧伤专业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经医疗机构申报、材料审核、专业负责人现场答辩,最终确定4个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主任委员单位(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