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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07 09:35:00A+A-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最高检等9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文件要求,依据我委工作职责,起草了《关于医疗机构做好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工作的通知》,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2年11月7日--2022年11月14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jlsyzygc@jl.gov.cn
  ,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医疗机构做好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长春市人民大街1680号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处”,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医疗机构做好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
  三、请将有关意见传真至0431-88905578。
  附件:关于医疗机构做好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1月7日     
关于医疗机构做好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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