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2021年12月,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吉林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贯彻落实好《方案》中明确的目标任务,完善配套支持措施,强化人口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基层服务管理水平,我委起草了《贯彻落实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主要内容及重点措施
《实施细则》共四章四十六条,第一章总则,提出制定《实施细则》的目的和依据、坚持的指导思想和原体原则。第二章阶段性发展目标,提出到2025年、2035年人口发展阶段性目标。第三章政策支持措施,提出生育配套支持措施,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第四章附则,明确《实施细则》解释权和实施时间。
《实施细则》围绕贯彻落实《方案》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调便民利民,主要突出以下三个重点:
(一)精简办事流程。明确夫妻生育子女的均实行生育登记。精简办理所需材料,能够通过人口健康相关信息系统获取的信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材料,暂时无法获取信息的可实行承诺制办理。全面推行网上办理,强化人口信息共享,推动实现“出生一件事”联办。
(二)突出优化服务。指导各地发挥生育登记的信息引导作用,动态掌握群众生育状况及服务需求,及时提供生育咨询指导和妇幼健康等相关服务。加强托育服务指导,严格规范标准,加大违规开展托育服务机构的查处力度。
(三)强化人口监测。把生育登记和出生信息统计作为出生人口监测的重要途径,推动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监测体系,密切监测生育形势和人口变动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