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发〔2025〕5号)文件要求,我委会同省财政厅、省医保局、省中医药局、省疾控局共同草拟了《吉林省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6月10日前将反馈意见或修改建议报送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