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国科卫教发〔2023〕4号),我委会同省中医药局、省疾病预防控制局起草了《吉林省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区域伦理审查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7月15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