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的《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推进互联网医院持续健康发展,规范互联网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吉林省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现将征求意见稿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意见反馈日期为2020年3月11日,公众可通过来信以及电子邮件、网上留言等形式提出意见。
电子邮箱:jlsyzygc@163.com
通信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485号 邮编:130051
附件:吉林省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