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城镇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实施意见》(吉政发[2004]16号文件)规定,不能享受2000元奖励;按照关于印发吉林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通知(吉人口字[2005]13号文件)规定,不能享受960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