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函〔2016〕226号)文件要求,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在学历和专业符合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可以报考临床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