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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产假期间工资标准 咨询 已办结
2022-03-09
根据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在实施中有关问题指导意见》中指出延长产假至一年发放工资原额的百分之七十五,这个工资原额是否指扣除完社保,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医保等保险之后工资额的百分之七十五,延长产假年底还会发放13月奖励工资吗?

您好:

您好:根据《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42条第六项规定: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延长产假至一年,产假延长期间工资按原额的百分之七十五发放,不影响调整工资、晋升级别、计算工龄。“工资原额”是指本人正常工作期间扣除养老、医保等保险和税费后的全部工资。至于延长产假年底还会发放13月奖励工资问题,如果年度考核称职以上,可以给予13月奖励工资。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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