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按照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三孩生育政策及万配套支持措施在实施中有关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吉卫人口发【2022】1号)第二款第4条规定:在国家98天产假基础上,按政策生育女职工产假增至180天,男方护理假在15天基础上增至25天。该文件可在吉林省卫生健康委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