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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施并举,保患者安全——记吉林省神经精神病医院病房改造搬迁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05 10:13:00A+A-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火灾防范工作的通知》(吉卫安委发〔2022〕8号)工作要求,落实省卫生健康委邢程主任在《吉林省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医疗机构火灾防范工作的提示函》(吉防安委办发〔2022〕4号)上作出的批示,即:“重新合理按病人转移难度合理规划楼层、病区,这一条作为一条硬性规定”的工作要求,按照省卫健委提出的“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整治站位;合理规划疗区,确保及时疏散;及时修订预案,做好应急演练;加强全院培训,提高安全素质;加强隐患排查,落实整改措施”工作要求,吉林省神经精神病医院结合医院专科特点和医院病房楼实际情况,开展对病房规划改造搬迁工作。
  吉林省神经精神病医院9号住院楼为精神科、神经科综合住院楼,其中,12楼为神经康复疗区及机能康复中心,主要收治因神经系统疾病入院的患者,患者大多行动不便,且病房数量有限,如发生火灾事故,患者转移及其困难。为此,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对原1楼精神科康复中心进行改造,将12楼神经康复疗区病房搬迁至1楼,改造病室14间,病床40张,同时改变康复流程,除必要器械康复外,康复师均进行床边诊疗工作,此举不仅改善了在院患者的住院环境和就医体验,同时也减少了因突发火灾事故造成行动不便患者转运的困难。其间,委安监处石玉副处长,来院对病房改造进行安全检查指导。
改造后神经康复疗区走廊
改造后疗区病室
 
省卫健委石玉副处长来院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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