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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14-04-21 14:07:00A+A-
  

  吉卫发〔2009223

  

各市(州)、县(市)卫生局:

  为进一步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以下简称“一体化管理”),优化乡村卫生资源配置,完善村卫生室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巩固村卫生室的基础地位,更好地向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现将《关于进一步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进一步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指导意见

    

  二○○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关于进一步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 管理的指导意见

  

  为确保全省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健康持续发展,巩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为全省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打好坚实的基础,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紧紧围绕农村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以提高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为基础,以推行一体化管理为手段,以改革完善运行机制为核心,促进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优势互补、利益协调、和谐发展,切实保障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着力提高村卫生室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加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2、基本原则

  坚持村卫生室的公益性,增进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可及和效率;

  坚持实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以优化调整现有卫生资源为主导,健全农村底层卫生服务网络;

  坚持循序渐进,做到条件成熟一个、制度覆盖一个,保证实行一个、成功一个;

  坚持院办院管为主体,强化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综合管理和技术指导;

  坚持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并重,中西医结合;

  坚持改革完善运行机制,切实保障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村卫生室健康发展。

  3、工作目标

  实行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以行政村为单位,至2009年底要达到50%以上,2010年要达到70%以上,2011年要达到80%以上,2012年要达到100%。做到所有的村卫生室设置合理化、建设标准化、管理一体化、服务规范化。

  二、基本内容

  一体化管理是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组织实施,以乡镇为单位,由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建设、人员、业务、药械、财务等方面予以规范的管理体制。在一体化管理中,乡镇卫生院承担对村卫生室的综合管理、业务培训、技术指导等职责;村卫生室承担所在村的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诊治等职责。一体化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1、建设管理

  ⑴ 村卫生室的设置与建设。依据《吉林省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结合行政区划调整,进一步修订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合理设置村卫生室;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一个村卫生室,也可根据实际适当增加或合并。村卫生室均应按《吉林省村卫生室建设标准(试行)》进行标准化建设。       

  各级政府应采取多种方式支持村卫生室建设,到2012年底,使每个行政村都有一所标准化的村卫生室。

  ⑵ 村卫生室的性质和职能。村卫生室为公益性、非营利性的农村最基层的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承担所在村传染病疫情报告、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居民健康档案和一般疾病的诊治、转诊服务以及一般康复等工作;并协助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等。

  ⑶ 村卫生室的举办资格。村卫生室由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申请举办,其法人代表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⑷ 一体化管理方式。乡镇卫生院可以通过领办、联办等方式,对村卫生室实行院办院管的一体化管理,即对其建设、人员、服务、药品、财务等实行统一管理。同时,积极探索一体化管理的其他有效方式,强化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管理和指导功能。

  2、人员管理

  ⑴ 执业人数及资格条件。村卫生室人员一般按其服务人口的1-1.5‰配置,原则上应配有女性和中医人员;并全部具备《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执业资格。各地可结合实际探索乡村医生退出机制,妥善安置不宜继续执业人员。

  ⑵ 人员聘用管理。村卫生室负责人(室长)和工作人员由乡镇卫生院选聘, 实行室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聘用人员可在乡镇范围内统一调配。选聘实行公开竞聘、择优录用,所用聘用人员均应签订聘用合同、执业承诺保证书等。

  ⑶ 绩效工资分配原则。乡村医生工资实行按劳分配、按绩计酬的绩效工资制;可全面实行绩效工资,也可在保底工资的基础上实行绩效工资浮动。工作绩效的考核应以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和绩效为基础。禁止工资收入与经济收入直接挂钩。

  ⑷ 养老保障探索。各地结合实际,积极创造条件,采取“个人缴一点、卫生室出一点、政府补一点”等多种筹资方式,逐步为乡村医生建立互助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等,使其能够老有所养,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3、业务管理

  ⑴ 管理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建立健全村卫生室的门诊登记、处方书写、转诊记录、疫情登记报告、消毒管理、医疗废弃物处理、药品使用等规章制度和业务技术规范,做到门诊有登记、发药有处方、收费有收据、转诊有记录、疫情有报告。

  ⑵ 服务行为基本规范。严格执行临床诊疗指南和技术操作规范,使用适宜技术和基本药物,包括中医药常用方法、技能和药物,合理诊疗、合理用药,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和低成本的医疗卫生服务。

  ⑶ 技术指导和业务、管理培训。乡镇卫生院应采取例会、病例讨论、业务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内容主要为卫生法律法规、农村卫生政策、卫生专业知识,包括中医药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等;同时加强对村卫生室负责人管理知识和技能的培训。鼓励村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在岗医学学历教育,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⑷ 服务方式的转变。村卫生室与卫生院等建立双向转诊机制;并采取24小时应(出)诊、电话预约上门、开设家庭病床等方式,方便群众就医。

  ⑸ 健康档案的建立与利用。结合农民健康体检,逐步为辖区内农民建立健康档案。通过有效利用已建立的居民健康档案,掌握当地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病人、职业病病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状况,以便有针对性的开展健康教育等服务,减少疾病发生风险。

  ⑹ 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将村卫生室的信息化网络管理平台纳入当地医疗卫生信息系统的建设范畴,整体规划、整合资源,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对村卫生室的服务收费、药品使用、新农合门诊统筹报销补偿、居民健康档案等实行统一规范管理,提高管理效率。

  4、药械管理

  ⑴ 药物配备使用范围。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

  ⑵ 药物的购销方式。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招标配送村卫生室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并执行统一的药品价格;鼓励各地探索实行零差率销售,其差价由当地财政全额补助。严格禁止村卫生室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

  ⑶ 药物使用基本要求。按照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的要求,规范、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

  ⑷ 医疗器械管理。村卫生室的医疗器械应确定专人管理,确保各种设备正常运行。

  5、财务管理

  ⑴ 财务管理组织的设置。乡镇卫生院设立财务会计,开设专用帐户,实行“村财乡管村用”,加强卫生室的财务监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乡镇一体化管理财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收支审计。

  ⑵ 财务制度执行要求。村卫生室应做到收费有票据、收支有账目,规范财务行为;实行财务收支定期结报制度,严禁截留、坐支收入资金,防止资金流失。

  ⑶ 服务收费原则。村卫生室应公开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及其价格和药品价格,并实行统一的收费标准、收费收据,做到收费价格公开、票据齐全。

  ⑷ 事业发展基金的管理。乡镇卫生院不得以一体化管理的名义收取任何管理费。在村卫生室业务收入中,可提取不超过业务毛收入10%的事业发展基金,具体比例各地自行制定;全部用于村卫生室的房屋维修、人员培训、养老保险等。

  ⑸ 执业风险抵押(保证)金的管理。各地应结合实际,组织村卫生室参加医疗责任保险,降低医疗执业风险的经济负担。

  确因管理工作需要,须向乡村医生收取执业风险抵押(保证)金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加强监管,确保资金安全。风险抵押(保证)金数额最高不超过5000元。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免收、退还执业风险抵押(保证)金。

  三、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健全组织,加强领导。一体化管理是促进新农合制度持续健康运行的重要体制保障。各级政府及其卫生部门应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推行一体化管理作为当前深化农村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主要工作,创新思路、积极推进。建立健全以政府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参与协调组织,及时研究解决工作困难和问题;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县、乡镇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强化政府领导和支持。卫生行政部门成立一体化管理组织,加强对工作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监督检查、考核验收等,确保一体化管理顺利推进。

  2、多措并举,相互支持,积极推进。通过落实政府财政补偿政策、招聘医药卫生类大学生、推行乡镇卫生院院长公开招聘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等措施,提高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和管理能力,为推进一体化管理奠定坚实基础。积极探索建立乡镇卫生监督分支机构,健全农村卫生监督网络,严厉打击和依法取缔无证行医等违法行为,为一体化管理的推进营造良好氛围。

  除此之外,一体化管理的推进,还应与新农合门诊统筹有机结合,相互支持、相互促进。凡已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均应作为新农合门诊统筹的定点医疗机构,提高村卫生室的社会经济效益和乡村医生待遇,充分展示一体化管理的优势和成效,为一体化管理的推进起到良好的引导、示范作用。

  3、加强考评指导,不断总结完善。一体化管理是我省农村卫生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我厅对各地进行年度目标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督查考评和调研指导,重点考核了解各地的工作落实进度、管理制度执行、卫生服务开展、药品采购使用、技术人员执业等情况,针对存在的不同问题,分类加以指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及时总结各地成功经验,不断完善一体化管理的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一体化管理的健康发展。

  4、保障乡村医生合法权益,稳定村医队伍。要认真落实乡村医生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财政补助政策,逐步提高补助水平,进一步完善发放机制,切实改善乡村医生待遇。同时,吸收乡村医生代表参加乡镇一体化管理组织,并参与其管理活动;定期、逐级向乡村医生通报或公示村卫生室的业务开展情况、群众反应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等,提高乡村医生对一体化管理运行的知情权、参与权,切实维护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促进一体化管理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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