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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11 15:46:00A+A-
  

  按照吉林市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实施方案要求,吉林市丰满区于2013年年底全区50所村卫生室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根据实际运行情况2014年又先后2次进行补充完善,研究制定了《丰满区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并按方案要求落实了乡医各项补偿。 

  一是积极落实一般诊疗费。该区将实施基本药物的村卫生室确定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并纳入门诊统筹报销范围。从2013年开始该区农合资金出现透支现象,为保证一般诊疗费的落实,今年年初,根据各村参合人口50%的比例,将一般诊疗费资金进行预留,并以季度为单位预拨到各乡镇卫生院。各乡镇卫生院根据各村基本药物实施情况,依据诊疗人次进行核拨,上半年共拨付给乡医一般诊疗费45195元。 

  二是依据服务数质量核拨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按照乡医实际所能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制定绩效考核方案,经绩效考核后,按考核结果下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费。上半年共拨付给乡医公共卫生服务补助10.9万元。 

  三是依据销售数量核定基本药物补助经费。2013年该区实行按村卫生室基药销售量15%核定乡医补助。今年,为了调动乡医积极性,提高基本药物使用率,区卫生局研究制定了《关于调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乡医补助实施方案》,基本药物销售补差标准在2013年基本药物销售15%的基础上,再增加基本药物销售总额15%的绩效完成奖励,按村卫生室的服务人口核定基药销售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经绩效考核后发放。截止到9月份,共拨付给乡医基本药物补助43565元。调整乡医补助后,该区村卫生室月点击销售基药约2万元。 

  四是积极申请运行成本补助。该区根据村卫生室的建设标准,合理测算村卫生室的医疗用电、水、取暖、交通、通讯等业务运行成本。经调研,该区初步按照每个村卫生室1万元标准进行核定,目前区政府正积极研究村卫生室运行成本乡医补助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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