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4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公布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第一阶段500家县医院名单(国卫办医函〔2014〕1206号),吉林省共有十家县级医院入选,延吉市医院是延边州唯一入选该名单的医院。
延吉市医院作为国家第二批、吉林省第一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单位,自2012年2月1日起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先住院、后付费”、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等多项制度改革。加大力度进行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有效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三年以来共为患者让利1800多万元,医院各项业务指标稳步提升,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逐步显现。
延吉市医院将以此契机,进一步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刻领会改革的内涵,充分利用改革的各种有力措施和机制,进一步加强薄弱学科建设,努力打造特色专科,加强人才培养,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价廉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