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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15-09-16 11:14:00A+A-
  

吉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14(总第41) 

吉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910 

   

按:新一轮医改启动以来,辽源市被确定为吉林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首批试点城市、所辖东丰县被确定为省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东丰县和东辽县被确定为国家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 

    

辽源市统筹推进医改各项工作     

  按照国家和省医改工作的总体部署,辽源市统筹布局、突出重点、精心谋划、狠抓落实,医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医疗卫生区域规划实现可持续发展。巩固了“2+3+7”公立医院发展模式,即2所三级医院、3所专科医院、7所县级医院,同时又为社会资本办医预留了一定空间。稳定了“11+42+488”基层服务格局,即1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2所乡镇卫生院、488所行政村卫生室,形成了城乡“1050医疗服务圈”,在市区步行10分钟到达医疗服务机构、50分钟到达二级医院,在农村步行10分钟到达医疗机构、乘车50分钟到达二级医院。投入5.65亿元,建设项目425个,建筑面积达20万平方米,60%的公立医院、80%的公共卫生机构、9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得到了建设和改造。先后整合了妇产科、血液透析、结核病防治等科系,重组了妇幼保健和计生服务机构,调动人员105人,集聚打造了区域人才优势,资源结构实现效能化配置。 

  二是公立医院改革实现制度化推进。区域内4家县公立医院全部参加综合改革试点,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全部药品纳入“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统一采购配送,药价降幅达到30%完善健全公立医院绩效考评机制,市直四家公立医院全部实行院长任期制和年薪制全员实行绩效工资管理,有效保障医务人员工作热情。组建医院管理专家组,负责对全市二级以上医院的功能定位、规划发展、质量安全、费用控制21项绩效指标进行专家评估,调整发展方向,实施精准定位启动“智慧医疗”系统建设,开通了HISLISPACS、电子病历以及医疗体检等系统,公立医院数字化管理率达83%。在全省率先成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第三方人民调解机制,自施行以来,全市共接待医疗纠纷336件,受理293件,占医疗纠纷发生率的87%,调解成功率达97%,无一例复议。 

  三是技术能力实现跨越式提升。投入4329万元,选派在国内外进修专业技术人员1366人。引进新技术、新项目304项,填补全市空白156项。全市拥有国家重点专科4个、省级重点专科13个、市级重点专科28个,拥有国家疾病监测点10个、省级疾病监测点52个、百(千万)级实验室5个。广泛加强域内外技术合作,12家县以上医院与20家域外高端院校开展技术合作,组建域外专家库专家150人,每年域外专家到辽源市为百姓开展疑难手术达3000例。建立9个域内医疗服务联合体,县外转诊率、市外转诊率分别控制在10%7%以内。 

  四是基层运行新机制实现根本性转变。重新调整了基层机构功能定位,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为核心,集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为一体的服务功能53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488家村卫生室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各级医疗机构药价综合下降30%以上。5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年度增加预算4600万元。市属6家社区卫生机构一次性全部下放给两区政府管理,形成基本服务在基层、高端服务在市级的服务格局,初步实现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改革目标。 

  五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现规范化运行。服务经费从人均15元提高到40元,筹资总额达1.9亿元,为城乡居民提供124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慢病规范化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全民健康教育等项目列为政府惠民实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77.63%65岁以上老人免费健康体检率达71%,慢病规范化管理率达86%、系统化分类干预率达100%,开展健康教育讲座214期,主题宣传活动178次,发放健康教育宣传单13万份。 

  六是医保体系建设实现全覆盖。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分别由280元和100元提高到570元和480元,其中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的支付比例分别达到了85%75%75%。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覆盖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参保人员,大病患者实际报销比例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再提高10个百分点。20151月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目前已有200人获得救助,救助资金总计33.8万元。医保支付制度改革不断推进,城镇职工、居民医保、新农合分别实施了总额控制下的病种付费、定额结算、大病审批据实结算的复合式付费方式体系,实现在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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