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医改启动以来,四平市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改革宗旨,紧紧围绕医改重点工作,按照国家、省医改工作部署,全面推进各项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公平性、可及性、便利性得到改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有所缓解,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的基础医疗保障机制正在形成。
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人群和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新医改前的2008年,四平市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基本医保参保(合)人数为256.8万人,到2015年末,我市城乡居民参合总人数达到332.29万人。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大幅度提高,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医保(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由2009年的60%和53.7%,提高到2015年的平均75%,最高支付限额达到16万元。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和救助机制,依托社会保险机构进行大病保险,对重特大疾病患者进行二次补偿,最高补偿达到30万。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筹资水平逐年提高,各级政府补助标准由2009年的人均补助80元/年,提高到2015年的人均补助380元/年。
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确保网底坚实。加大基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建设72个乡镇卫生院,1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累计培训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1538人、培训村卫生室医务人员4150人,为乡镇卫生院配备救护车和车载救护设备。建设标准化的村卫生室。自2013年起开始为期三年的村卫生室建设工作,到2015年末,全市累计建成标准化村卫生室718所,投入基本服务设备,不断满足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需求,进一步筑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
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彻底破除以药养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将其列入各级党委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由两办督查室负责重点督查推进。加强建立运行监测、检查评估和考核问责机制,市卫计委主要领导多次率领相关人员深入县(市)督导考核、推进工作。开展医改政策宣传,印发宣传手册1.8万份,下发到医疗机构和百姓手中,营造了良好的改革氛围。市医改办积极组织协调医改领导小组做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制定和措施落实,下发《四平市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细化改革目标、时间步骤及工作要求。双辽、伊通、梨树三地经全面调研、科学论证,制定出台本地改革方案及配套文件,为公立医院改革扎实推进提供了政策保障。2015年9月30日,全市3个县(市)7所县级公立医院全面实施综合改革,通过改革让医疗机构“以药养医”成为历史。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切实减轻患者看病负担。2011年起在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百姓用药贵问题得以有效缓解。基本药物实行省级统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在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零差率销售。据统计,基层药品价格与改革前相比下降了30%左右,明显降低患者医疗费用负担。为促进政府办医疗机构临床合理用药、有效控制药品价格虚高,减轻群众负担,市卫计委下工夫、出实招,采取了两个集中和一个覆盖的方式来有效遏制药品价格虚高问题,切实减轻百姓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