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的政策措施及配套文件。继续实施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倡导健康优先发展理念,逐步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二、依据国家政策文件,制定吉林省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进一步规范医用耗材使用、互联网诊疗收费和医保支付、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等政策措施。(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医疗保障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分别负责)
三、按照国家要求,落实医疗机构用药管理办法、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医生队伍管理办法、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所有医疗机构要按照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的要求,规范药品使用。(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分别负责)
四、加大对医疗机构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支持力度,建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负责,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五、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推进血站服务体系机制创新。强化预防接种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疫苗接种管理,严格落实“三查七对一验证”等操作规程,保障预防接种服务安全。(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中医药局负责)
六、加强癌症防治,开展肿瘤登记和重点癌症早诊早治。做好地方病、职业病、艾滋病、结核病等防治工作。(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中医药局负责)
七、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完善对公立医疗机构的补偿政策,妥善解决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的补偿问题。(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负责)
八、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政策。(省医疗保障局负责)
九、积极申报国家医学中心建设项目,抓好吉林省区域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计划方案落实,推荐有条件的市(州)纳入国家级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十、持续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衔接工作。高职院校今年扩大招生规模时重点增加康复、养老、家政等专业招生数量,压减临床医学类专业招生规模,优化调整医学专业招生结构。(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分别负责,省中医药局参与)
十一、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落实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五道防线”兜底保障政策。贫困人口大病集中救治病种扩大到25个,实现应治尽治。加强贫困县县级医院能力建设和城乡医院对口帮扶,建立健全医务人员压茬式选派制度,探索实行“县聘县管乡用”和“乡聘村用”。年底前力争每个县医院的每个专业科室、每个乡镇卫生院和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合格医生。(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各地人民政府分别负责)
吉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重点工作补充任务台账.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