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局)、应急管理局、社会保险局,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根据《吉林省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吉林省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国家铁路局综合司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实施矿山、机械制造、铁路运输、铁路建设施工等行业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的通知》文件精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管理厅、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省社会保险局联合制定了《吉林省矿山、机械制造、铁路运输、铁路建设施工等行业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
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3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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