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构概况 新闻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重点专题
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规划计划
关于推进电子居民健康卡普及应用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2-21 16:12:00A+A-
  
 吉卫联发〔2019〕6号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长白山管委会社会办,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卫生计生局(卫生健康局)、中医药管理局,委机关相关处室,中省直医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健康卡普及应用工作的意见》(国卫办规划发〔2018〕34号)及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8〕3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优化诊疗流程,解决跨院跨区域就诊不能“一卡通”的群众办事堵点问题,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应用发展,现就加快推进电子居民健康卡普及应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对电子居民健康卡普及应用重要性的理解认识
  电子居民健康卡是基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基础上,用于居民身份识别、个人基本健康信息存储、跨区域跨机构实现就医数据共享的电子信息卡(二维码)。在“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新业态发展的形势下,电子居民健康卡是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互认共享的重要基础平台,是保障城乡居民实施自我健康管理的重要基础工具,是我省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化快速发展和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的重要基础支撑。目前,我省加快推动电子居民健康卡普及应用,在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吉林大学第二医院、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长春市妇产医院、长春市儿童医院、辽源市中心医院六家医院开展了试点建设工作;为全省所有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印发了电子居民健康卡,助力健康扶贫精准开展。通过开发电子居民健康卡省级应用管理平台、电子居民健康卡公众服务移动端,实现电子居民健康卡申领、发放和应用等功能,完成与国家居民健康卡综合管理平台对接和数据共享。电子居民健康卡的普及应用,对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深化医改政策落地落实、促进“三医联动”和综合监管,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水平,助力“数字吉林”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加快推进电子居民健康卡普及应用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强居民健康标识统一注册和规范医疗机构患者就诊卡发放。各市州要认真落实《关于规范全省医疗机构患者就诊卡发放工作的通知》(吉卫医发〔2018〕59号)要求,规范全省医疗机构患者就诊卡管理,加强居民健康标识统一注册和实名制就医管理。全省二级及以上已建院内患者就诊卡或银医卡的医疗机构加快完成现有系统改造,统一将患者主索引及相关系统平台统一接入省级电子居民健康卡系统,实现居民健康标识统一注册和实名制就医管理;未建的医院要尽快启动建设,实现与省级电子居民健康卡系统对接。基层医疗、妇幼保健、计划免疫等业务系统患者主索引及就诊卡管理系统统一接入到省级电子居民健康卡系统;今后新建面向居民健康服务的业务系统和互联网医疗服务应用软件,要做好与基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的省级电子居民健康卡系统的对接。通过电子居民健康卡为载体,构建卫生健康领域覆盖全体居民、全生命周期的健康身份统一标识和认证服务体系。
  (二)加快完善电子居民健康卡普及应用基础建设。根据省统筹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建设规划、《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等要求,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在电子居民健康卡省级应用管理平台的基础上,逐步完善电子居民健康卡系统应用功能;建立和完善全省统一的电子居民健康卡开放平台、公众服务移动端,支持全省医疗健康信息协同应用和便民惠民服务。按照吉林省电子居民健康卡相关技术规范,以全省所有二级及以上医院为重点,完成患者主索引统一注册、网络环境改造、识读终端和自助设备布放及服务标识提示等有关工作。率先推进全省三级及以上医院电子居民健康卡接入及应用环境改造工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开展电子居民健康卡便民惠民服务。大力拓展电子居民健康卡便民惠民服务应用范围,支持应用电子居民健康卡提供预约挂号、移动支付、智能导诊等便民服务应用,优化看病流程,保障患者合理、有序和安全就医;推动通过电子居民健康卡实现基层首诊、远程会诊、双向转诊“一卡(码)通”应用,有效促进医疗信息区域互通共享;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基础,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推进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居民健康卡的广泛使用,鼓励通过电子居民健康卡做为统一授权凭证,支持居民个人查询电子健康档案,获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妇幼保健、预防接种等服务事项;推动通过电子居民健康卡提供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GIS地理地图功能,为患者和院前急救提供权威、准确和专业的位置信息服务;提供检查检验结果查询、线上商保理赔等便民服务功能。
  (四)加强电子居民健康卡应用质量安全建设和管理。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管理规范和行业标准,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购置的电子居民健康卡识读终端设备、应用密码机等关键系统设施,须为国家卫生健康委过检备案产品。同时,要严格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有关要求,采用国密算法和国产自主可控的安全技术及设备,强化电子居民健康卡相关系统及健康医疗服务应用的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为电子居民健康卡建设提供安全可控、跨域互认、行为可溯的安全保障支撑。
  三、建立健全电子居民健康卡普及应用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订规划方案。充分认识到电子居民健康卡普及应用是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融合发展的有效载体,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吉林省电子居民健康卡建设工作方案》(见附件)全面落实电子居民健康卡普及应用工作,将其作为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化和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重要内容,建立“一把手”责任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目标和步骤。省里将其纳入到医疗机构相关考评指标。
  (二)开展试点示范,逐步推广应用。按照统筹规划、示范引导的原则,各地要选择信息化建设基础条件较好的医疗机构先行先试,总结经验,逐步拓展全区域电子居民健康卡的普及应用,同时,要积极创新发展,结合“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活动的开展,丰富电子居民健康卡便民服务内容。
  (三)加强保障力度,建立长效机制。逐步完善电子居民健康卡普及应用制度管理和规范标准,建立考核评估和激励保障机制,强化工作全过程规范和创新管理;加强经费保障,建立多部门协作及运营服务机制,科学合理安排资金使用。在引导金融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时,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四)注重质量安全,确保有序推进。加强推行电子居民健康卡普及应用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严格遵循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电子居民健康卡的技术规范和有关工作要求,制定电子居民健康卡应用服务规范和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技术保障和运营服务支撑,确保网络和信息安全。
  (五)做好广泛宣传,提高群众知晓度和利用率。借助宣传媒介,强化宣传推广电子居民健康卡便民惠民的成效和经验,通过及时解答群众办卡、用卡难题等方式,积极鼓励引导群众应用电子居民健康卡享受各类医疗卫生服务。通过在医院内张贴宣传画、播放电子屏、设立咨询台、提供引导服务、发放使用说明书、手机短信微信等多种形式,让群众尽快接受持卡就医的方式。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9年1月22日 
主办单位: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网站地图 地址:长春人民大街1485号省政府2号楼 邮编:130051
电话:0431-88905570 网站标识码:2200000009
吉ICP备05001602号 吉公网安备 220000020000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