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卫健委,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梅河口卫生健康局,省卫生监督所,相关三级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医疗服务秩序,严肃整治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年初工作计划,通过吉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平台,随机抽取6家医疗机构,开展2022年全省三级医院综合监督执法。现将有关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以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优质、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为目标,通过开展三级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强化医疗机构主体责任和法律意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规范医疗市场秩序,建立健全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及社会和谐稳定。
二、检查内容
对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内容包括机构执业管理、人员执业管理、医疗纠纷预防管理、医疗文书管理、医疗药品器械管理、医疗技术管理、传染病防治、临床用血管理、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放射诊疗、职业卫生服务、精神卫生、医疗广告、中医药服务等执业行为。
三、检查方式及流程
检查方式为现场检查。
检查组进驻医疗机构,进行为期1周左右的现场检查,检查组做好检查记录,受检机构做好配合和签字确认等工作。根据工作情况,可以适当延长或缩减检查时间,检查组根据需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书写检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
检查结束后现场对受检单位检查情况形成检查结论并予以反馈,受检医疗机构根据反馈结论结果要一个月内做好整改工作,提交整改报告。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对发现问题拒不改正或整改不到位的将予以追究。检查结果通报全省,并在网站信用公示。
四、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2022年7月18日至9月30日
五、抽检单位
吉林国文医院、四平市中医医院(四平市中医院二院)、松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吉林大学第一医院、松原市中心医院(松原市儿童医院)、长春市中医院(长春市职工疗养院)。
六、检查人员
组 长:王树东 省卫生健康委监督处处长
副组长:闫洪海 省卫生健康委监督处副处长
联络员:李 帅 省卫生健康委监督处监督员
组 员:张景峰 省卫生健康委监督处干部
寇晓伟 省中医药管理局一级主任科员
刘长杰 省卫生监督所传染病科长
吕春鹏 省卫生监督所医疗科监督员
左琳琳 省卫生监督所放射科监督员
徐冰峰 四平市卫生监督所稽查科长
王 威 松原市前郭县卫生监督所打非办主任
李 薇 吉林市昌邑区卫生监督所医疗科长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高度出发,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医疗机构要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自查自纠。检查人员依法对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检查调取有关资料,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不得拒绝、隐匿或者隐瞒。
(三)遵守工作纪律。检查组工作要突出重点,注重效率,避免形式主义。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公平公正,奉公守法,勤奋工作,不以权谋私。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