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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行为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29 10:54:00A+A-
  
  吉卫监督发〔2021〕1号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卫生健康局、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省职业病防治院:
  为进一步规范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检测评价行为,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放射诊疗质量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全省实际,现将规范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行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禁超资质开展技术服务
  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许可资质范围、许可事项内开展检测、评价技术服务。各医疗卫生机构选择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时,应认真查验技术服务机构的从业资质(在吉开展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在省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上公布资质认可信息),确保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检测评价工作顺利进行,督促技术服务机构规范从业。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含已公示资质认可信息的外省在吉开展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超出资质许可范围出具的预评价报告、控制效果报告,不予受理,不予以审核审查,不得予以组织验收。
  二、提升技术服务能力水平
  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要及时更新放射卫生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对新颁布实施的放射卫生技术规范标准应认真组织学习,尤其是国卫通〔2020〕18号文件中强制性卫生行业标准《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质控检测规范(WS76-2020)》等新颁布及相关代替标准的学习,不断提升检测评价能力。
  三、规范检测评价从业行为
  技术服务机构应严格按照放射卫生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认真开展检测评价服务。凡标准规范明确的检测项目必须全部检测,不得少测漏测,并客观真实出具相关数据。个别项目确因设备原因不能检测的,验收检测项目需由设备厂方书面确认和医疗卫生机构加盖公章认可,状态检测项目应详细标注说明。省职业病防治院作为吉林省放射卫生技术服务的质量控制机构对在吉林省内开展放射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实施质量控制。质量控制的相关规定由省职业病防治院另行制定。
  四、规范外省在吉技术服务工作
  自2021年4月1日起,在吉开展放射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含已备案),必须重新到省职业病防治院进行申请、审核、登记,达到相关要求(见附件1)。经省卫生健康委审核后,在门户网站上公布资质认可信息,方可在吉开展放射卫生技术服务。外省在吉开展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应服从省职业病防治院的质量控制,质量控制结果应由省职业病防治院及时报送省卫生健康委。
  五、及时报送相关工作信息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含外省在吉技术服务机构)应于每年1月10日和7月10日前向省职业病防治院上报本机构前两季度在吉开展放射卫生技术服务工作所有技术服务的检测(监测)结果(见附件2)。省职业病防治院于每年的1月20日前将前一年度全省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报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对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资质范围、许可事项以及专业技术人员、检测仪器设备、联系方式等,以及其它可能导致单位运营状况发生改变的,应主动、及时提交相应材料向省卫生健康委报告,并将变动后的相关资料重新向省职业病防治院提交核审。
  六、推行技术服务信用预警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属地原则依法对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含外省在吉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及时予以纠正,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要将超出资质认可范围从事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未经检测出具数据、篡改检测数据、使用非本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技术服务活动、冒名代替他人签字、未按要求保存检测评价技术服务影像资料、技术人员多机构从业、未及时如实上报工作情况和检测(监测)数据、以及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文件资料等行为纳入黑名单管理。对被纳入黑名单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含外省在吉技术服务机构)将视失信程度,在省卫生健康委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信用吉林向全社会公布,实施信用预警并通报全省医疗卫生机构,调整对其监督执法频率。对检查发现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含外省在吉技术服务机构)不具备资质条件要求的、多次出现擅自简化检测评价工作程序和相关内容、检测评价技术服务原始记录,档案资料弄虚作假的,应及时报请省卫生健康委予以处理。
  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  孙立新,联系电话:0431-88906338
  省职业病防治院 陈 彬,联系电话:0431-85851987
  
  附件:1.在吉开展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相关要求
  2.吉林省放射卫生技术服务工作情况汇总报告
  3.吉林省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情况年度汇总表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3月26日 
 
 
1.在吉开展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相关要求 - 副本.doc
2.吉林省放射卫生技术服务工作情况汇总报告.doc
3.吉林省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情况年度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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