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吉林省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加快项目建设会议精神,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审批效率、规范行政执法、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推进“互联网+”服务,推动营商环境再优化、再提升、再突破,促进全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持续深化政务服务改革
1.继续开展“一网通办”和“一窗受理”。省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进厅事项纸质办事指南与网上公开办事指南保持一致;进厅事项“一窗”分类受理比重达到70%以上;做到所有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省政府政务大厅均实现“一窗受理”,实现“应进必进”。
2.坚持政务服务标准化。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固化要素表、法律法规汇编等,在全省实现标准化。即省市县镇村五级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类型、依据、材料等实现标准化;政务服务事项行政自由裁量权实现规范化;各层级、跨地域同一事项办理无差异化;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工作常态化;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成效可量化。
3.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做到“医师资格准入”、“护士执业注册”等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4.梳理规范卫生许可证审批。为规范我省卫生许可证(即“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及“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审批工作,规范许可的范围、条件、办理时限、报送材料、现场审查标准、证书发放样式及标准等,做到全省“一盘棋”“一把尺”,自查整改卫生许可证审批乱象,从根本上杜绝“办证难、程序繁”等现象,切实减少群众办事时间成本及经济负担。
5.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再落实。严格按照“精简、规范、效能”的原则,细化任务措施,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压实工作责任,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持续探索行政审批事项改革,科学研究审批事项权限下放、精简要素的可能性,进一步实现简政放权。
二、不断优化惠企暖企新举措
1.开展全面服务企业调研活动。深入卫生健康领域相关企业调研,突出重点产业、重点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就支持企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在卫生许可、推进审批服务便利化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企业相关诉求;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的对策建议等方面展开调研。摸清企业现状,了解企业困难,倾听企业诉求。建立与企业对口联系机制,明确“三个清单”,即企业问题清单、政府为企业办实事清单、企业发展潜力清单,通过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2.积极推进“零跑动”。在企业进行正式申报过程中,开通电话受理、网上受理和邮寄服务,争取企业办事“零跑动”。
3.减低企业成本风险。企业在申请3项涉企政务服务事项时(“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的单位审批”“吉林省保健用品批准证书核发”),根据企业需求,在正式申请受理前,参照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要求,为企业提供厂区选址设计、生产车间布局设计、生产设备设施设计,使企业降低投资成本,避免出现前期投资损失。
4.及时为企业解决困难。在对企业进行现场审核时,对于生产条件存在问题(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参照相关卫生规范的要求,为企业提供整改技术指导,提出具体的整改方案。
5.建立专属服务企业邮箱。设立网上公共服务信箱,开展许可申请材料网上审核(预审核)服务,企业先将电子版材料发到邮箱,审核人员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帮助有需要的企业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
三、不断加强行政执法体系建设
1、严格按照《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吉卫联发〔2017〕106号)要求,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由各处室分别负责本处室拟出台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在起草过程中严格对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7〕3号)及配套文件明确的审查对象、标准和要求开展自我审查,形成书面审查结论。
2、对我委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的文件或政策措施进行了统计,进行定期评估,并将评估工作与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相结合,凡涉及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及时废止或者修改完善。
3.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内容,继续推进全省卫生健康领域社会信用奖励惩戒工作,依据国家联合惩戒和联合激励有关规定,将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列入“黑名单”或“红名单”,并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和联合激励。完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推进行业监管过程中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采集和使用。
4.加强执法监督工作力度。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开展监督执法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针对社会热点、投诉举报、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进行专项监督执法检查。
四、不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1.提高政策发布解读针对性精准性。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对新出台的卫生健康工作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政策文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惑或发布新闻稿,主动发布相关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文件公开后及时在网站专栏发布相应解读文件。
2.主动发布疫情信息,做到依法、及时、公开、准确,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针对相关舆情热点问题,快速反应、正面回应。
五、继续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
在“互联网+医疗健康”方面,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互联网+医疗健康”有关要求,协调推动我省“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工作有序发展。依托省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逐步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健康信息互通共享工作,以检查检验结果互通共享、电子病历及电子健康档案查询等业务应用为目标,牵引驱动医疗健康信息跨机构、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以家庭医生、电子健康档案开放为抓手,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基层便民服务应用。推动出生医学证明电子证照应用。
六、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继续按照委党组统一领导、各处室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按照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分级负责、共同整治的原则,推动营商境建设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工作落实。各相关处室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抓好落实工作,按照“清单化、图表化、手册化、模板化、机制化”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落实不走样,进度不落后,工作不放松。
(三)加强宣传引导。利用报纸、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及时准确发布惠企暖企的优惠政策信息,利用服务窗口政策举措宣传,收集群众反映的情况,及时总结经验,营造良好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