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卫生健康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为我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
1.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省卫生健康委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一精准三确保”总体要求,坚持“动态清零”防控方针,完善疫情防控体制机制,科学精准施策,全力处置本土疫情,强化境外疫情防控,严防省外疫情输入,有序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和预防接种,依法依规全力抗击新冠疫情。
2.加强疫情防控法治普法宣传。将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列入“八五”普法重点内容,按照普法责任制要求全面压实普法宣传教育责任,组织全系统利用主流媒体、公众号、宣传册、短信提示、知识竞赛、健康讲座等方式开展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国庆前后疫情防控优化调整政策措施、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及核酸检测实施办法等省级培训12次,累计培训省、市、县防疫工作人员2万余人次。加强全省感控人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开展相关培训19期,培训2万余人次。
3.强化疫情督导检查。采取现场督导、暗访抽查、调阅资料、总结经验等方式,对全省各地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60岁以上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措施落实、外防输入人员管控政策落实、集中隔离点规范管理等情况进行督查。对全省疫情防控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巡检督导和驻点督导,现场指出问题、督促整改,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促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举措落地落实。
(二)完善卫生健康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完成《吉林省献血条例》修订工作。经过前期立法准备,我委配合省人大顺利完成《吉林省献血条例》修订任务,该条例于2022年7月28日经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2年9月1日起实施。
2.完成未来五年卫生健康系统相关立法规划。在前期调研论证基础上,我委报送的《吉林省医院安全秩序管理条例》《吉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条例》《吉林省传染病防治条例》被省人大列为吉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3.规范性文件管理进一步加强。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机制,对1件我委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报省司法厅备案,对4件报送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开展计划生育政策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共废止文件23件。对我委规范性文件目录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开,截至目前,我委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48件。严格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在市场体系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定的审查程序和审查标准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顺利通过国家公平竞争审查督查考核中。
4.标准化工作扎实推进。配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完成2021年度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19项。组织申报2022年度地方标准项目16项。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组织吉林大学第二医院相关专家紧急起草了《方舱医院医疗管理规范》《方舱医院孕产妇应急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协调省市场监督管理厅通过绿色通道,仅用1个月时间完成制定、审核并公布实施。我委将此2项标准汇编印发全省各医疗卫生机构,为我省各地方舱医院医疗管理提供参考和依据。
(三)全面落实“八五”普法任务。
1.在全系统启动“八五”普法。印发了《吉林省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实施方案》,对全省卫生健康系统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原则、重点内容、重点人群、重点任务、组织实施等作出部署。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领导干部学法重要内容。组织省级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依法行政专题法治培训班2次,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医师法》和《行政处罚法》等相关理论和法律法规,累计培训350余人次。深入基层组织了市(州)级依法行政培训班,重点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医师法》进行了培训。
3.组织开展专项普法活动。组织全系统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专题普法宣传活动、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专题活动,印制学习资料发放各市州、委机关各处室和委直属单位。
(四)“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
1.深入推进“证照分离”。集中梳理改革事项,指导各地对办事指南、程序等依法予以公开。推行省级事项告知承诺制,组织政策解读,制定出台配套文件11个,开展远程培训。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强监管数据共享。
2.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约通办。梳理规范卫生健康“一件事一次办”主题集成服务事项,优化再造办理流程,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跨系统联审联办,实现同一事项全省办理要素信息基本统一。优化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实现“义诊活动备案”、“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一孩、二孩生育登记”、“再生育审批”“医疗广告审查”政务服务事项的“跨省通办”。
3.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水平。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障事项权责明晰,调用准确、合规。以四平为试点开展市、县、乡、村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工作,并针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事项的设定依据、实施主体、法定办结时限等进行梳理并推广至全省,统一全省执行标准,确保办理有序、高效。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积极推进医疗行业综合监管。全面调度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州)及委内相关处室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管控,开展各类联合督察10余次,建立问题台账,跟进督促问题整改,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机制向纵深发展。
2.深入开展 “双随机”监督抽查。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22〕201号)要求,抽取了吉林省2022年国家“双随机”任务3856单。任务完成3397单,任务关闭459单,完结率100%。全年完成省级双随机监督抽查计划8项。
3.扎实开展专项监督执法检查。通过吉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对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专项监督执法抽查,完成6家三级医疗机构、12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6家医养结合医疗机构的抽检任务。对70家各类消毒生产企业进行抽查,助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4.持续推进卫生监督队伍建设。采取线上培训方式对全省卫生健康监督骨干开展培训,进一步提升全省卫生健康监督执法管理水平,强化卫生健康监督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全省2021年度优秀卫生监督机构和优秀卫生监督员及行政执法办案能手评选活动,通报表扬了11个优秀卫生监督机构、50名优秀卫生监督员、46名行政执法办案能手,激发了卫生监督人员的工作热情,提升了全省卫生监督机构的团队凝聚力。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在取得了一定成绩的同时,我委面对新形势和新挑战,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治引领和法治思维需要进一步强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仍需提高;二是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开展形式和有效性还要进一步提升;三是基层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认真开展述法。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委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在年度考核述职中,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职。
(二)注重学习引领。委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并由委主要负责人领学,委党组成员讨论、交换学习心得体会,学习效果有效提升。
(三)加强组织领导。委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督办。委党组统筹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围绕年度法治工作要求,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并纳入委重点任务工作台账,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对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卫生健康立法等工作定期进行研究和部署。
(四)完善决策机制。委主要负责人对涉及重大政策、重大决定、工作规划等法治相关内容,均提交委党组会讨论决定。健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依法办事方面的作用。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2023年,省卫生健康委将进一步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实施《吉林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要举措方案》各项目标任务,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依法治省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提升依法履职水平。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大力推进卫生健康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举措,提升卫生健康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工作。落实省人大立法规划,以《吉林省医院安全秩序管理条例》《吉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条例》为重点内容开展立法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修改情况及时跟进,推进《吉林省传染病防治条例》立法进程。
(三)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证照分离”全覆盖,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深化“一网通办”工作,实现卫生健康领域政务服务办事指南精准化、申请线上化、审核高效化。
(四)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开展“信用+综合监管”,持续推进医疗卫生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伍能力水平。
(五)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吉林省卫生健康系统“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宣传贯彻《宪法》《民法典》,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卫生健康《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等重点法律法规,提高普法覆盖面和实效性。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