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构概况 新闻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重点专题
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文件>规范性文件及解读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具体管理措施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15A+A-
  

吉卫审批发〔20188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长白山管委会社管办,梅河口、公主岭市卫生计生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和省政府有关要求,我委征求相关单位及专家意见,组织制定了“证照分离”改革具体管理措施,现下发各地。请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管理措施,并将落实情况及时报省卫生健康委。

  附件:1.吉林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承诺制实施办法

            2.营利性医疗机构审批事中事后管理办法

            3.省卫生健康委生产主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单位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4.关于医师执业注册工作事中事后的管理办法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8年1113

吉林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承诺制实施办法.doc
营利性医疗机构审批事中事后管理办法.rar
省卫生健康委生产主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单位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办法.rar
关于医师执业注册工作事中事后的管理办法.rar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具体管理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docx
解读: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具体管理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主办单位: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网站地图 地址:长春人民大街1485号省政府2号楼 邮编:130051
电话:0431-88905570 网站标识码:2200000009
吉ICP备05001602号 吉公网安备吉公网安备 220000020000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