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卫生健康委,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驻吉大学及其附属医院,委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省卫生健康科技能力提升项目全过程管理,充分发挥计划项目质量效益,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安排,拟于4月中下旬组织年度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范围和数量
1.2021年以前纳入吉林省卫生健康科技能力提升计划项目库,按照《任务书》应完成结题的全部课题。
2.2021年以后立项、经项目组综合评估,业已提前完成规定任务,具备结题验收条件并经本地区、本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同意的课题。
二、验收形式
本年度采取集中会议审查形式组织验收。省卫健委组织专家按照审阅资料、现场答辩的方式,综合考量出具验收及鉴定意见。
三、验收工作程序
(一)有关材料准备。按照《吉林省卫生健康委科技项目验收申请表》《吉林省卫生健康委科技项目验收证书》《项目工作报告(模板)》《项目技术报告(模版)》(附件1-附件4)统一格式,由项目组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准备验收材料。验收材料模板在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首页“政务服务-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二)报送形审材料。以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公卫)机构为单位按照附件5(各单位结合下发的应结题汇总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减)格式报送汇总表及课题形审材料。汇总表(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skjc207@126.com,形审纸质材料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统一报送。
(三)制定验收计划。省卫健委组织形式审查后,将根据形审通过数量进一步区分地区、专业并进行分组,组织验收工作协调会,明确场地、时间、方式等具体事宜。随机抽取省内专家,组成若干评审组,制定现场验收计划。
四、其他事项
1.形式审查材料报送时间截至2024年4月15日,省卫健委组织部分单位科研工作负责人现场集中会审、互审。分别委托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北华大学科学技术处接收材料。吉林市所属机构(含北华大学、吉林医药学院、吉林市所属项目单位、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州所属项目单位)向北华大学科学技术处报送,其它地区和单位向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报送。
材料报送(邮寄)地址:1.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新民大街828号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311室。联系人:吴莹,联系电话:0431-85619276 手机17790095529。2.吉林省吉林市滨江东路3999号北华大学科学技术处。联系人:宋在勇,联系电话:18604497887。
2.纳入验收范围的项目原则上必须参加验收,无特殊原因不得延期;确需延期验收的项目由所在单位按照审批程序提出延期验收申请。
3.申请变更项目组成员的,需提供《吉林省卫生健康委科技项目组成员变更审批表》;变更项目组前三名成员的,需同步提供相关贡献证明。相关材料与形审材料一并报送。
4.验收现场答辩人应为项目第一负责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应按程序提前报批。
5.拟承担分组验收的有关单位: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省肿瘤医院、长春市中心医院、北华大学科学技术处要指定专门负责人,做好结题会务准备。
联 系 人:胡明明
通讯地址:人民大街1485号 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处
电 话:0431-88905846
附件:1.吉林省卫生健康委科技项目验收申请表
2.吉林省卫生健康委科技项目验收证书
3.项目工作报告(模版)
4.项目技术报告(模版)
5.2024年结题验收汇总表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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