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构概况 新闻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重点专题
当前位置:首页>公示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2-25 14:23:00A+A-
  

  根据国家三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甲巯咪唑生产供应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药政函[2014]100)文件要求,为解决甲巯咪唑供应短缺问题,国家已将甲巯咪唑列入第一批定点生产试点品种,确定北京燕京药业有限公司作为甲巯咪唑原料和制剂定点生产企业,我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采购,由国家相关部门指定,我省零售药店确定为隆泰大药房。特此通知。 

 

  药店名称:隆泰大药房 

  地址:长春市红旗街1873 

  联系人:孙颖 

  联系电话:043187893888 

    

2014219

主办单位: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网站地图 地址:长春人民大街1485号省政府2号楼 邮编:130051
电话:0431-88905570 网站标识码:2200000009
吉ICP备05001602号 吉公网安备 220000020000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