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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15-06-09 10:35:00A+A-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长白山管委会社管办、梅河口市和公主岭市卫生计生局,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 

  为做好人口死亡信息登记报告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民政部曾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我省也及时予以转发,并适时在全省开展了人口死亡信息登记报告工作。但各地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个别地方不够重视、宣传工作不到位、不按规定使用新式死亡医学证明、部门配合不够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死亡信息登记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为此,省卫生计生委做如下通知: 

  一、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高度重视人口死亡信息登记工作 

  要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充分了解国家三部委文件的要求和开展这项工作的意义,了解登记程序,使其能够主动配合登记工作,尽可能减少登记工作中的阻力。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对策,充分发挥各级卫生计生机构的主动性,及时解决工作中内部出现的问题和矛盾,促使三部委文件尽快落地,工作尽快开展。 

  二、积极争取部门配合,共同做好工作 

  要以国家三部委联合下发文件为契机,主动协调公安、民政部门提供业务帮助,最大限度提高人口死亡登记的准确性和及时全面性。各地要建立三部门联系制度和协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责任人及工作衔接时间、制式表格填报。各地疾控机构要主动登门拜访,不等不靠,争取当地公安、民政部门最大支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积极出面帮助疾控机构协调解决问题。 

  三、加强工作协调和督导 

  各地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省人口死亡登记上报工作的顺利开展。省卫生和计生委将根据各地人口死亡登记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监测,对存在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或单位进行必要的专项督导。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更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掌握情况,解决问题,督促落实,对涉及到全省性或政策性问题要及时向省卫生计生委报告。 

  

  附件:

  1. 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 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2. 《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省卫生计生委规划与信息处

  2015522

  

  

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doc
关于进一步规范的通知的解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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