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构概况 新闻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重点专题
当前位置:首页>公示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29 15:43:00A+A-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吉林省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意见的函”(国卫办食品函〔2020〕1065号)的要求,省卫健委依照法定职责,开展辖区内试点物质西洋参、灵芝、黄芪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及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针对目前企业标准备案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委计划开展以西洋参、灵芝、黄芪三种食药物质为原料的产品标准中安全性指标及特殊针对性指标的研究论证工作,现公开征集项目承担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承担单位应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及国家卫健委关于食药物质试点工作等要求。

  2.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具备扎实的前期科研基础,对西洋参、灵芝、黄芪三种食药物质为原料的产品安全性指标及特殊针对性指标有基础研究数据,能够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3.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为相关领域权威的技术机构、科研机构、学术团体或行业协会等,具有标准研制相关工作经验,能够提供相应保障条件,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

  项目负责人应当为项目承担单位在职并具有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熟悉食品安全标准管理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态度严谨,责任心强。

  二、申报时限及材料

  1.截止申报时限:2021年12月28日。

  2.申请项目承担单位参照《标准指标论证立项申请内容(式样)》(见附件)填写申请。

  3.纸质材料、电子文档均需报送。

  联 系 人:邢立新

  联系电话:0431-88906887

  报送信箱:1047810177@qq.com

  报送地址:吉林省卫生健康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处(长春市人民大街1485号)

  附件:标准指标论证立项申请内容(式样)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29日

标准指标论证立项申请内容(式样).doc
主办单位: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网站地图 地址:长春人民大街1485号省政府2号楼 邮编:130051
电话:0431-88905570 网站标识码:2200000009
吉ICP备05001602号 吉公网安备 220000020000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