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酵母能否作为普通食品原料?是否能够应用于固体饮料中? 咨询 已办结
2021-03-11
活性酵母(酵母菌)形状为粉体或颗粒,是否可以按照普通食品原料进行使用,原国家卫生部发布的“可用于食品的菌种目录”中虽然未明确列举酵母菌,但备注中明确表示“传统上用于食品生产加工的菌种允许继续使用。”

基于此,酵母菌是否为普通食品原料,是否可以用于固体饮料中?

此外,我省已有企业将酵母应用于固体饮料中,并对产品进行企标备案,若对酵母进行应用时,是否也需要对产品进行企标备案?还是执行《
GB/T 29602 固体饮料》的标准即可?

盼回复

您好: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收悉。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酵母 GB 31639-2016》中的术语和定义,食品加工用酵母用于食品加工过程,以糖蜜或淀粉质类原料为主要碳源,加入氮源、磷源等适宜细胞生长的发酵用营养物质,接种酵母菌种,经发酵培养、分离、过滤、干燥等工序制成的能够发酵产生二氧化碳、酒精或增加食品风味等功能的酵母类产品。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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