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卫生健康委创新妇幼保健服务模式和运行机制,实行妇幼健康指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母婴安全5项制度和8项健康儿童行动,加强母婴安全急救体系建设,全方位全周期保障妇女儿童健康安全。
落实政府职责,实行健康指标责任制管理。辽源市政府将妇幼健康工作纳入辖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等妇幼健康核心指标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层层签定妇幼健康目标责任制,将责任制完成情况做为相关考核、评比、问责的重要依据。辽源市政府严格落实公共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承担辖区内孕产妇、儿童急危重症救治任务的市、县急救中心所需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发展支出全部按时足额拨付。确保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妇幼服务网络、推进服务资源整合、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等17项工作任务同步推进。
消除服务盲区,标准化落实三级预防措施。紧紧围绕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扎实稳妥地落实每一环节防控措施。以国家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增补叶酸以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为抓手,加大惠民政策宣传力度,增强群众主动参与的积极性,提高目标人群覆盖率;以省级专科联盟和专项培训为依托,培养培训业务骨干,提升专业团队整体水平,提高全周期保健管理质量,降低新生儿死亡率;以宣传普及科学育婴知识为手段,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听力筛查等普及率,做到早识别,早诊断,早治疗,减少新生儿死亡。
打破规定动作,即时开展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为随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严格控制母婴安全两项指标,辽源市卫生健康委打破每半年一次评审的常规制度,实行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即时质量评价和评审”。自2020年1月至今,全市共召开7次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会,详细分析死亡病例的发生原因和影响因素,针对问题拿出具体干预措施和合理化建议,并形成评审报告,为科学控制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提供可靠依据。
加强系统管理,杜绝高危儿童漏管现象。建立转诊制度,在基层社区、乡镇卫生院建立高危儿童转诊制度,提高高危儿童救治可及性;建立登记制度,在产科单位和非医疗机构设立高危儿童登记制度,对辖区内高危儿童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追访、记录诊断和干预结果;建立宣传制度,在开展各项妇幼服务过程中,针对农村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群体,加大儿童保健和安全教育的宣传力度,提高家长安全意识,尽力避免儿童意外死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