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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14-04-10 14:01:00A+A-
  

  医改办[2009]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改领导小组,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商务部;

  《关于2009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已经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近期五项重点改革之一,涉及多方面利益关系的深刻调整,是医改的重点和难点。为扎实有序地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确保开好局、起好步,今年的任务是不迟于12月份每个省(区、市)在30%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必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取得实效,人民群众得到实惠。要创新体制机制和工作方式,在中央统一原则下发挥地方探索创新的主动性,细化实化实施步骤和操作办法,确保制度框架不走样、不变形。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基本药物制度,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共同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

    

  附:关于2009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

    

  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八月十八日

  

关于2009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

 

  为扎实有序地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确保取得预期效果,现提出2009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任务及要求

  (一)工作目标 

  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证基本药物的足额供应和合理使用,改革医疗机构“以药补医”机制,减轻群众基本用药负担。同时,有效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资源的进一步优化和整合。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首先在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

  (二)工作任务 

  2009年,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取得实际进展。不迟于12月份每个省(区、市)在30%的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包括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三)工作要求 

  统筹生产、流通、定价、使用、报销等各个环节,创新体制机制和工作方式,确保基本药物生产供应,确保基本药物价格有所下降,确保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和医保报销,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到位和运转正常。

  二、切实做好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相关工作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涉及招标、生产、配送、定价、配备使用、医保报销以及零差率销售政策等各个环节,必须充分估计制度实施的难度,深入分析制度实施中的难点及可能带来的影响,妥善处理好各方面利益关系,抓好各环节工作落实和衔接,制定应对预案,保证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

  (一)定价: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政府定价范围,既要考虑企业有合理的利润空间,鼓励企业生产基本药物,又要切实降低基本药物零售价格。

  ——按照政府制定价格的基本程序,充分听取生产企业及相关利益方意见,在保持企业合理利润的基础上,压缩不合理营销费用,科学合理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个。(国家发展改革委)

  ——针对基本药物目录中同品种价格差异较大的情况,研究确定相应的定价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

  ——在零售指导价格规定的幅度内,根据招标形成的采购价格(其中包含配送费用)确定本地区基本药物零售价格。(各省级人民政府)

  (二)招标采购:招标采购是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环节,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以政府为主导的药品集中采购相关机构按《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基本药物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对招标采购环节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研判,提出相应指导意见。监督检查各地招标采购的实施情况。(卫生部、监察部、财政部)

  ——研究确保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生产企业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措施。(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

  (三)生产:今年在3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特别是逐步覆盖到全国以及公立医院开始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后,可能对相对分散的制药产业和过剩产能带来较大影响,对此要进行深入评估并做好应对预案。

  ——对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进行预判,包括外企企业可能出现的反应,制定相应的应对预案。(工业和信息化部、食品药品监管局)

  ——对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可能对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能力和药品生产质量造成的影响进行预判,并研究相应的质量保障措施。(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部)

  (四)流通:实行统一配送和允许有资质的其他流通企业参与配送将对药品流通企业产生较大影响,在优势企业竞争力进一步增强的同时,一批缺乏竞争力的企业将可能被淘汰出市场,对此要做好研判和预案。

  ——对药品流通企业经营影响程度进行深入分析和预判,包括可能出现的药品流通企业兼并、重组情况,以及由此对就业、社会稳定带来的影响等,制定相应的应对工作预案。(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管局)

  (五)配备使用: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是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建立的关键环节,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将减少“药瓶回扣”等潜在的利益空间,要防止出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可能采取多种方式少使用或不使用基本药物,引导患者使用非基本药物的情况。

  ——从严把握个省级政府批准增加的非目录药品品种和数量,监督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项规定的情况。(卫生部)

  ——制定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加强对医务人员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的培训。(卫生部、中医药局)

  ——制定国家基本药物配备使用规定。研究防止医疗机构减少基本药物使用的相关管理办法;加强监管,对医疗机构违反基本药物使用相关规定的行为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纠正。(卫生部、中医药局) 

  ——研究分析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以后对群众用药习惯可能产生的影响,制定有针对性的宣传和应对方案,引导群众合理用药。(卫生部、中医药局)

  ——研究完善国家药品储备制度。(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部、财政部)

  (六)医保报销:加快调整制定基本医疗保障药品目录,做好政策和实施进度的衔接。

  ——分别调整制定基本医疗保障药品目录和相关政策,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民政部)

  (七)零差率销售及补偿: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县(市、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购入价格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同时,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完善补偿机制,落实政府投入政策。政府投入与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及实施绩效工资有效衔接。研究农村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以后,对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的影响。

  ——研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的具体方式。(卫生部)

  ——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机制,落实政府卫生投入的政策。(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在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卫生部)

  ——分析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营和收入的影响,结合实施绩效工资,研究先关办法促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通过提供医疗服务、改进服务质量获得合理报酬。(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对基本药物实施后对乡村医生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研判,研究完善相关政策。(卫生部)

  (八)效果评价:分析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效果。

  ——建立基本药物成本效益经济评价制度。对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效果进行分析评估,主要包括基本药物的价格降低程度、给群众带来的实惠,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医生行为造成的影响以及成本效益分析。(卫生部、财政部)

  三、工作进度及时间安排

  (一)基本药物制度相关配套文件出台安排 

  ——发布《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意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及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830日前)

  ——发布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指导意见。(1030日前)

  ——发布国家基本药物配备使用规定。(1030日前)

  ——发布国家基本药物质量监督管理规定。(1030日前)

  ——发布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1130日前)

  (二)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相关工作安排 

  ——各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环节的应对预案。(930日前)

  ——制定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930日前)

  ——各省(区、市)制定实施方案细则,包括确定2009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药品需求测算,制定省级集中招标采购、统一配送的具体实施办法,报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展改革委)和国家基本药物委员会办公室(卫生部)备案。(930日前)

  ——完成基本医疗保障药品目录的调整工作。(1130日前)

  四、加强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重大机制体制创新,也是医改的重点和难点。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按照工作方案共同完成好相关任务,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省级政府要切实负起主要责任,进一步细化工作安排和具体实施办法,抓好组织实施。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家基本药物委员会要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和督促地方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

  (二)加强财力保障。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地区,要按国家规定落实相关政府补助政策。财政部门要将所需必要资金列入预算并及时拨付。

  (三)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要加强面向群众的社会宣传,重点宣传基本药物制度的意义、原则和主要政策,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深入解读基本药物制度的相关政策,争取药品生产、流通企业的理解、配合和参与,共同推动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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