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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17-07-04 10:22:00A+A-
  

  延吉市医院作为吉林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单位,2012年开始围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五大机制”,选取了两个科室作为试点运行。

  对新农合、医保患者实行了“先住院,后结算”机制。2016年该机制在全员铺开,改革5年来共有16600多人享受了“先住院,后结算”的便利。院方还按照相关政策,于2014年9月1日、2015年9月30日两次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各种大型设备检查,如CT、核磁价格下调了15%。

  从2012年2月开始,除中药饮片外,全部药品实行了零差率销售,并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截至2016年,全院共为群众直接让利服务3100多万元,有效减轻了群众的医药负担。

  改革付费机制,减轻参合农民负担。全院推行“先住院,后结算”机制,最大限度缓解患者住院治疗时的经济压力,完成100种按病钟定额的测算,并于2015年开始对新农合患者实行10种单病种限价;2016年为急慢性单纯性阑尾炎、剖宫产2个病种实行单病种定额付费管理,减轻了参合农民的经济负担。

  该院进入延边医院医联体,并与建工街道、进学街道、北山街道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依兰镇、三道湾镇等中心卫生院签订了医联体协议,初步形成延吉市医院医联体。在管理、医疗、人才培养等方面得到更加良好支持的同时,延吉市医院派出骨干医师下沉基层,到对接街道乡镇实行每周3天的全天诊疗,为基层群众提供医疗服务,提高基层医疗医生诊疗水平。

  2012年至2016年,共引进医护人员183人,其中博士1名,硕士研究生24人;充分利用国内外技术交流平台,采取引进来、派出去等形式加强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扩展诊疗服务,满足群众的诊疗需求。

  2012年9月,原省卫生厅授予延吉市医院“全省卫生系统深化改革先进集体”。2014年院长金光弼荣获“吉林省卫生系统医改先进工作者”称号,延吉市医院确定为国家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单位,2017年确定为吉林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单位。5年来,延吉市医院在公立医院改革中真抓实干,各项工作掷地有声,医改成果走在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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