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卫生健康委、总工会,长白山管委会、梅河新区卫生健康局、总工会,省职业病防治院,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保障中心,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疾控局《关于举办全国卫生健康系统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国卫党委函〔2025〕19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卫生健康系统职业技能竞赛职业健康竞赛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5〕137号)要求,省卫生健康委、省总工会决定联合举办全省卫生健康系统职业健康技能竞赛。为确保技能竞赛顺利组织和实施,我们制定了《吉林省职业健康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吉林省总工会
2025年6月12日
吉林省职业健康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一、竞赛主题
弘扬工匠精神 建设健康中国
二、竞赛目的
广泛深入开展全省卫生健康系统职业技能竞赛,以赛促学、以赛促练、以赛促用,激励职业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学知识、钻业务、练本领、强技能、夯基础,强化职业健康技能型人才培养,推动高素质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全省职业健康服务水平整体提高,为进一步做好职业健康工作奠定扎实基础。
三、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吉林省总工会
承办单位:吉林省教育科技卫生工会委员会
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
吉林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保障中心
四、组织机构
成立竞赛组委会,负责赛事的组织领导,下设办公室、专家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负责落实组委会的部署要求,做好竞赛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等工作。
专家委员会负责竞赛的命题、评判和解答等工作。
监督委员会负责竞赛监督工作。
(一)组织委员会领导名单
主 任:王国庆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迟 婷 省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成 员:禹 露 省卫生健康委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朱德春 省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副处长
李雨新 省教育科技卫生工会主席
钟 磊 省职业病防治院院长
王深永 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保障中心主任
(二)组委会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 任:朱德春 省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副处长
成 员:王文俊 省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二级调研员
邢 军 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副院长
李玉力 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保障中心副主任
侯 雷 长春市卫生健康委三级调研员
王雅婧 省教育科技卫生工会二级主任科员
(三)监督委员会名单
主 任:禹 露 省卫生健康委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成 员:李雨新 省教育科技卫生工会主席
金竟超 省卫生健康委直属机关党委四级调研员
五、竞赛项目
竞赛设“职业健康检查与职业病诊断”“职业卫生监测评估”“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与治理”“放射卫生监测评估”4个项目。其中“职业健康检查与职业病诊断”项目为省级一类赛项。
竞赛内容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规范性文件”栏目中《关于印发全国卫生健康系统职业技能竞赛职业健康竞赛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的命题大纲相关内容。
六、竞赛形式
竞赛项目分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
(一)初赛(2025年7月)。线上开展“职业健康检查与职业病诊断”竞赛,由各市(州)广泛组织动员本地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包括公立和民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选手参加(各地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不少于5名,其中,每个县区不少于1名,地市本级不少于2名;每个机构不少于1名)。报名时间为7月2日9时至7月14日17时,职工在线实名制登录“吉工e站”APP或“吉工e站”微信小程序进入“吉林省第四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专区进行线上报名;7月15日8时至7月21日21时进行线上学习,线上学习获得相应积分,初赛成绩学习积分占比30%,理论考试占比70%。
“职业卫生监测评估”“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与治理”“放射卫生监测评估”3项竞赛初赛由各市(州)根据实际情况负责组织实施,选拔确定参加复赛选手,要着力扩大竞赛覆盖面和参赛群体,以赛促训、以赛促学。
(二)复赛(2025年8月至9月上旬)。复赛采取线下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分为个人赛和团体赛。个人赛为“职业健康检查与职业病诊断”竞赛项目初赛前100名选手(如遇选手不能参加复赛按照排名递补)、其他3项竞赛项目为各地择优选拔选手参加(各竞赛项目每个地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不少于3名,其中,每个县区不少于1名,地市本级不少于2名)。团体赛由各地市从本地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参赛人员中择优组成至少1个队参加。
复赛采取综合笔试、操作技能竞赛、知识竞答的形式进行,命题本着公平、公正、保密的原则,由专家委会组织制定。
综合笔试。以职业健康相关政策规范及基础专业知识为主,采用现场闭卷答题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每个参赛选手根据参加的竞赛项目参加本项目的综合笔试。笔试时间60分钟。
操作技能竞赛。以职业健康相关实践操作为主,比赛形式为现场问答和操作演示,满分100分。每个参赛选手根据参加的竞赛项目参加本项目的操作技能竞赛。操作时间30-60分钟。
知识竞答。由公立机构参赛代表队4名选手个人总成绩之和排在前6名的团队参加。知识竞答分必答题、抢答题、风险竞答题三轮进行,得分计入团体成绩。知识竞答时间90分钟。
“职业卫生监测评估”“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与治理”“放射卫生监测评估”竞赛复赛成绩为3项比赛最终成绩。
(三)决赛(2025年10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由“职业健康检查与职业病诊断”竞赛项目复赛前30名选手参加(如遇选手不能参赛按照排名递补)。决赛为个人赛,采取综合笔试、操作技能竞赛的形式进行,综合笔试、操作技能与复赛形式相同。
七、参赛对象
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职业卫生监测评估、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与治理、放射卫生监测评估、职业健康检查与职业病诊断工作的职业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参赛人员要求具体如下: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优良的道德品质,爱岗敬业,勇于奉献。
(二)具有参赛项目相应的专业能力(其中参加职业健康检查与职业病诊断的,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从事职业健康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且在现机构从业1年以上(截至2024年12月31日)。
(三)作风扎实,责任心强,既往无违法违纪情况。
(四)各类院校教师不能报名参赛。
八、人员组成
(一)复赛阶段:各市(州)和省职业病防治院代表队分别由1名领队、1名联络员和获得复赛资格参赛选手组成,代表队领队由各地卫生健康委分管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由各地区卫生健康委(局)职业健康科(处)或总工会有关同志担任,参赛选手为本地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省职业病防治院代表队领队、联络员由本单位相关负责同志担任。
省直其他医疗机构代表队和民营医疗机构代表队由1名领队(兼联络员)和本机构具有参赛资格的选手组成。
每名参赛选手只能参加“职业健康检查与职业病诊断”“职业卫生监测评估”“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与治理”“放射卫生监测评估”4个项目中的1个项目竞赛。每名选手只能代表一支参赛队伍参赛。各市(州)代表队至少有1名来自所属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的参赛选手。
(二)决赛阶段:由各相关市(州)、单位1名领队(联络员)和获得决赛资格的参赛选手组成。
九、奖项设置
(一)“职业健康检查与职业病诊断”竞赛项目为省级一类赛项,决赛评出个人总成绩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第一名选手,对符合条件的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的方式,按要求在次年申报“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章”(已获得省五一劳动奖章的职工不重复授予),奖励政策按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职业卫生监测评估”“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与治理”“放射卫生监测评估”竞赛项目各项目复赛个人总成绩第1名为个人一等奖,第2-4名为个人二等奖,第5-10名为个人三等奖,个人优秀奖若干。
(三)各竞赛项目综合笔试、操作技能竞赛各个单项个人成绩位列前3名的为单项奖,成绩并列时酌情增设奖项。
(四)团体奖项。根据复赛团体总分,评出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为活动覆盖面广、参与率高、赛风赛纪好的单位组委会将根据组织情况授予优秀组织奖。
十、竞赛计分
(一)个人成绩计分。个人决赛总成绩为综合笔试、操作技能竞赛2个部分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分别按照60%、40%的分值比例相加组成(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团体成绩计分。团体总成绩为各队参赛队员综合笔试、操作技能竞赛和团体知识竞答、竞赛组织工作情况(组织工作评估细则见附件1)4个部分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按照45%、35%、10%、10%的分值比例相加组成。
(三)竞赛成绩并列时的优先规则。个人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综合笔试单项成绩高低决出排名在前的选手;如果无法决出,现场通过加赛知识抢答的方式产生排名在前的选手。团体成绩出现并列时,现场通过加赛知识抢答的方式产生排名在前的参赛队。
十一、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充分认识此次全省卫生健康系统职业健康技能竞赛的重要意义,制定切实可行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策划组织,坚持公正公平原则,确保竞赛安全顺利举办。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节俭求实办赛。严格按照参赛人员要求选拔参赛人员,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参赛资格。
(二)各地和相关单位要将宣传报道工作贯穿竞赛始终,充分利用竞赛契机,组织各类媒体持续开展宣传活动,全过程、多纬度展现竞赛主题和赛事亮点。各地要将竞赛活动及时上报省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三)各地要充分发挥赛事驱动作用,以赛促练,以赛促学,以赛促干,实现线上线下相结合、竞赛活动和岗位练兵相结合。围绕职责任务组织开展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等服务活动。
(四)各地各单位要因地制宜开展岗位练兵、技能培训等活动,自下而上组织开展职业健康职业技能竞赛。请各市(州)卫生健康委和省直医疗卫生机构于2025年8月15日前书面上报复赛报名表及代表队人员名单统计表(见附件2、3)和竞赛活动总结。复赛后,竞赛组委会将组织吉林省代表队集训队备战全国职业健康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要接受遴选、服从安排,所在单位要支持配合。
(五)参加复赛和决赛的人员食宿地点由组委会统一安排,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省职业病防治院做好相关场地等保障工作。
十二、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一)省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联系人:王文俊、习品超
电话:0431-88906363(带传真)、88906331
邮箱:zyjk88906331@163.com
(二)省教育科技卫生工会联系人: 王雅婧
电话:0431-85375453
(三)省职业病防治院联系人:赵天业
电话:0431-85851948
附件:1.吉林省职业健康技能竞赛地方组织工作评估细则
2.吉林省职业健康技能竞赛报名表
3.吉林省职业健康技能竞赛代表队人员名单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