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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08 10:36:00A+A-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省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整体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聚焦群众办事需求,逐步实现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户口登记、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办理居民医保登记和缴费、社会保障卡申领、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登记等7项事项实现“出生一件事”一站式联办。
  二、任务举措
  (一)整合具体事项办理标准。组织对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涉及事项的审批流程、审批环节、审批要件、审批时限等要素进行梳理。进一步优化前后置环节、推动申请表多表合一、减少审批环节和审批要件,缩短审批时限。明确部门责任、实施主体、完成时限,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实际统筹开展工作。(责任分工:省卫健委、省疾控局、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医保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6月30日前)
  (二)做好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线上线下推广工作。按照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开展部门业务流程优化升级和数据共享前期准备工作,编制全省统一的服务指南、操作规范、业务受理指南,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全面运行做好准备。积极推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线下服务窗口,统一受理当事人线下办件申请、线下资料流转及相关证件送达工作。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实现线上线下融合高效办事。(责任分工:省卫健委、省政数局、省疾控局、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医保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8月31日前)
  (三)开展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试运行工作。选择人口基数较为适中的地区开展试运行,检测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应用系统运行情况。试运行过程中,向试点地区收集问题清单,分析问题形成原因并进行研究解决。(责任分工:省卫健委、省政数局、省疾控局、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医保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9月30日前)
  (四)做好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线上线下办理流程的宣贯和培训工作。省卫健委、省政数局、省疾控局、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医保局等部门分别做好本单位、本系统操作指南制定、协调对接、系统业务培训等工作。同时加大政策推广宣传和解读工作,利用相关服务场所、部门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平台等进行宣传,确保群众知晓。(责任分工:省卫健委、省政数局、省疾控局、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医保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10月31日前)
  (五)做好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工作巩固提升。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和经验,及时梳理工作中形成的有效做法和协作方式,巩固阶段性工作成果,对存在的困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扬鼓励,持续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工作提质增效。(责任分工:省卫健委、省政数局、省疾控局、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医保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人员分工,严格落实责任,定期检查任务落实情况,确保任务有序推进。加强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有序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推广。各级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的应用推广,进一步提升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知晓度和使用率。借助互联网第三方平台拓展服务渠道,让网上办事的便利惠及更多群众。及时总结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应用中的经验做法,做好成果转化和宣传推广,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
  (三)强化效能监管。充分发挥技术保障、效能监管作用。对政务服务全流程进行在线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踪督办。健全服务效能评估评价机制,畅通政务服务“好差评”渠道,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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