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省卫生健康委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将法治建设与卫生健康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考核,扎实推进立法、执法、普法、依法治理等各项工作,以法治护航全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我委2025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法治建设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政治责任,全面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委党组书记、主任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强化法治工作顶层设计,亲自安排部署法治工作。全年主持召开委党组(扩大)会议36次,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4次专题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对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强化领导班子法治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全年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1次、政府集中学法17次。强化统筹推进,带头深入学习党内法规,带领领导班子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将法治建设要求贯穿卫生健康工作全过程,推动法治工作从行政机关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深度延伸。
(二)推进地方立法工作,打造安全诊疗环境。组织起草《吉林省医院安全秩序管理条例(草案)》,联合省司法厅、省人大深入开展立法调研,推进立法进程。该条例于2025年6月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2025年7月通过省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拟于2026年出台。
(三)规范决策机制,依法行政能力显著提升。严把决策关口,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筑牢依法决策制度防线。健全审查制度,重新修订《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扩大审查覆盖面、严格规范审查标准,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答复、政策文件实现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全年完成合法性审查108件,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113件,对复杂业务工作提前介入、深度审核,做到关口前移、源头防控行政风险,确保行政行为合法合规。
(四)依法履职尽责,政务服务与监督执法提质增效。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推进卫生健康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成《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审批通用指南》修订,累计调整125条内容。优化民生服务事项,全省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事项联办超过2.6万件,切实提升群众办事便捷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定《吉林省医疗卫生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月”和“重点医疗行为整治月”活动,营造公平透明高效的医疗卫生市场环境。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培训医疗卫生监督员812人,实现全省医疗卫生监督管理人员、执法人员培训全覆盖。
(五)增强办理实效,建议提案办理满意率100%。全年共承办建议提案83件,其中主办40件、协办43件,代表、委员和党派团体满意率达100%,2件建议提案获评优秀案例。10月我委在省人大建议办理总结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我委办理的《关于建立吉林省冬季雪上运动创伤救治中心多级联动机制的建议》因落实高效、成效显著获省政府表扬。
(六)强化法治引领,推动公立医院法治建设深入开展。6月印发《吉林省公立医院法治建设工作方案》,从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建强法治工作机构、健全法治工作机制、培养法治人才等方面作出全面部署,推动法治工作融入医院管理、运营、服务全过程。方案实施以来,全省公立医院法治建设基础不断夯实:全省有108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成立专门法治机构,占比52%;三级公立医院实现法治机构、法律顾问全覆盖,二级公立医院法律顾问聘用占比53%。全省公立医院共调解医疗纠纷797件,有效推动法律风险防控从“事后补救”向“事前预防”根本性转变。
(七)压实普法责任,完成“八五”普法规划任务。深入推进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健全学法机制。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学习清单制度,向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发放学法资料12次,为全系统学法提供明确指引。组织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全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国家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对委机关全体干部开展2次依法行政培训,同步视频培训全系统2000余人次。将法律知识纳入公立医院年度培训和新入职人员培训必修课程,形成全系统学法用法良好氛围。组织全系统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专题宣传等活动,推动法律法规走进基层、走进群众。顺利完成“八五”普法规划各项验收工作,全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更加浓厚。
二、2026年度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一)深化思想引领,筑牢法治建设政治根基。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各项学法制度,组织开展省级、市(州)级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切实把法治思想转化为推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实际行动。
(二)加快立法进程,完善地方卫生健康法规体系。积极配合省人大开展《吉林省医院安全秩序管理条例》二审工作,力争2026年正式出台,并做好条例出台后的宣传、解读和贯彻实施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领域法律法规全面清理,确保法规体系统一。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与国家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进一步完善法规体系。
(三)规范执法行为,构建现代化医疗卫生监督体系。以智慧监管为核心抓手,创新监管机制、提升监管能力,实现精准监管、高效服务与风险防控的协同推进。对卫生健康行政裁量权基准实施动态调整,规范执法尺度,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统一、程序公正。
(四)健全审核机制,严把依法行政源头关口。进一步完善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细化审查标准、规范审查流程,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深入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持续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常态化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从源头防范行政风险。
(五)谋划普法开局,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提质增效。科学谋划全系统“九五”普法规划内容,明确普法目标、重点任务和实施路径。组织全系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等新出台法律法规,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和载体,加大新媒体普法力度,推动普法宣传进医院、进基层,切实提升普法覆盖面和实效性。
(六)推进公立医院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将法治建设全面融入公立医院管理、运营、服务全过程,完善公立医院法律风险防控机制,促进公立医院管理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切实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七)优化化解机制,提升行政争议处置能力。健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持续加强行政行为前置审核。针对突出问题开展深度调研,不断提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化解能力,切实维护和谐稳定。
(八)强化成果转化,提升建议提案办理实效。持续巩固和提升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水平,严把办理质量关、落实关,加强与代表、委员的常态化沟通对接,推动建议提案办理成果转化为卫生健康工作的具体举措,切实发挥建议提案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指导和推动作用。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