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卫规〔2026〕1号
关于印发《吉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长白山管委会卫生健康局、梅河新区卫生健康局,省中医药局、省疾控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保障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规定,我委组织制定了《吉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6月1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 吉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
| 解读: | 关于印发《吉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