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革完善全省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省医改办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起草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吉林省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于10月15日前将修改意见、建议形成书面材料并留下联系方式,发送至省医改办电子信箱:jlswstygb@126.com;纸质版请邮寄到长春市人民大街1485号,省卫生计生委体改处收,邮政编码13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