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8〕88号),进一步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强基本药物供应保障工作,保障群众基本用药需求,我委组织起草了《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请将修改意见形成书面材料并留下联系方式,于2018年12月20日前发送至省卫生健康委药政处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