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卫老龄函〔2020〕1号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长白山管委会卫生健康局、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
根据国家卫健委、全国老龄办《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国卫老龄函﹝2020﹞273号),现就我省推荐全国“敬老文明号”、“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评选表彰“敬老文明号”、“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对弘扬敬老爱老助老社会风尚,进一步推动落实老年优待、发展老龄事业的各项政策,营造发展老龄事业的良好社会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推荐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程序和工作要求推荐。要协调相关部门、面向各领域做好推荐工作,重点面向基层和公共服务窗口单位、普通群众。
二、精心选拔严格把关。各市(州)要广泛征询各方面意见,拓宽选拔渠道,切实把发挥作用明显、典型事迹突出、社会影响良好的集体和个人选拔推荐上来。申报单位或个人在本单位公示后,各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对申报推荐程序的规范性、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等进行认真审查,无异议后上报省卫生健康委。
三、合理安排严格时限。依据国家分配我省申报推荐的名额数量,按照各市(州)行政区划总数、常住人口总数和老龄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名额分配。各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申报表、推荐汇总表及第一、二届全国“敬老文明号”考核情况表,于2020年8月20日前统一报送省卫生健康委(纸质版一式两份,通过快递邮寄方式报送;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申报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需提供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老龄健康处联系人:刘志军
联系电话:0431-88906366
邮寄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485号 邮编:130051
电子邮箱:312296964@qq.com
附件:
1.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评选表彰名额分配表
2.全国“敬老文明号”申报表
3.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申报表
4.全国“敬老文明号”推荐申报汇总表
5.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推荐申报汇总表
6.第一、二届全国“敬老文明号”考核情况表
7.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国卫老龄函﹝2020﹞273号)
8.全国老龄办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全国老龄办发〔2017〕40号)
(代章)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吉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