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和社会多层次、多元化的卫生健康需求,引导和规范全省非急救转运服务行业良性发展,切实保障被转运者的生命健康安全与合法权益,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省卫生健康委研究制定了《吉林省非急救转运服务管理办法》,现公开征集意见。
公众可于2025年7月23日前将修改意见发送至省卫生健康委医疗应急与监督处。未经同意,禁止任何媒体转载、使用、解读征求意见稿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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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吉林省非急救转运服务管理办法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7月11日
| 吉林省非急救转运服务管理办法.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