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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7-08A+A-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就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制定本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16日,公众可通过来信以及电子邮件、网上留言等形式提出意见。
      电子邮箱:2054473490@qq.com
      通信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485号   邮编:130051
      附件: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7月8日
     
     
    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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